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滚动图
西湖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近四成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作者:吴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9-01-13 10:22:56 打印 字号: | |
图为: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左四)及该院院长范云远(左三)为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2009年1月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及表彰大会,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等领导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及相关法律书籍。在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38%,文化程度较上一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该院首届人民陪审员到去年底任期已届满。经过层层推选,组织考察,并经西湖区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该院重新任命了37位来自社会各界的优秀人员担任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此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具备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14人,占总人数的38%,具有法律专业文凭或受过法律专业培训的12人,占总人数的33%,党员19人,占总人数的51%。在这届陪审员中,既有公务员、医生、教师,也有自由职业者;既有单位的干部,也有普通市民,几乎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部门、各个层面。

  任命大会上该院院长范云远回顾了该院人民陪审员有关工作,指出,人民陪审员自2005年5月1日正式上岗以来,克服了本职工作繁忙、庭审条件较差等困难,参与审结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为法院审判工作及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从2005年至今,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案件1572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的近20%。在陪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既是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又是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可替代的力量。他们凭借着自己较高的个人素养、丰富的社会阅历,独到的案件判断,帮助法官们克服了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法院的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截止2008年12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共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次,另有3名人民陪审员被授予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

  对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工作,范院长提出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强化“二个意识”, 发挥“一个作用”。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按时到岗参加案件审理;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发扬司法民主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既要代表人民忠诚地履行陪审职责,又要遵守陪审纪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形象;三是要正确处理好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既要防止陪而不审,又要避免主次不分,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还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不断强化“二个意识”, 一是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执法;二是要强化为民意识,为人民用好审判权。充分发挥“一个作用”,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积极审慎地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为追求司法民主和监督司法公正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要不断学习,恪尽职守,不辱使命。

  随后到会领导为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向他们发送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书籍。任命大会上该院还对上一届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
责任编辑:南昌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