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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
作者:范云远  发布时间:2008-07-28 08:19:35 打印 字号: | |
  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更是把它写进党章,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核心是要努力把握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平衡,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与和谐。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要在“和”字上下功夫,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到“三个坚持,三个服务”。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官民和谐、内部和谐,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坚持惩罚与预防并重,做好刑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使命。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始终围绕维权保护、矫治预防和教育挽救这一主线,坚持少年审判向前延伸,开展法制进校园,预防青少年犯罪;向后延伸,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向人性化延伸,完善圆桌审判有关制度。不断扩大少年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感化、矫治、挽救已经失足犯罪的青少年。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继续办好“为孩子父母学校”,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孩子父母学校”至今已举办十期,挽救了一大批濒临破裂的家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完整的家庭环境,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成为西湖法院一张亮丽的名片,今年要继续利用这一平台,在继承原办学方针的前提下,力争有所创新,办出特色。大力开展法官进社区工作,完善和规范社区巡回法庭建设,促进居民邻里和谐。坚持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法官办案的原则,选调三名资深法官组成巡回法庭,配备办公、交通等设施,将巡回法庭搬上流动车,在几个重点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指导调解、指导诉讼,使巡回法庭真正成为百姓身边的法庭。树立正确的司法审查观,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官民和谐。依法化解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问题引发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争议。妥善审理群体性行政案件,继续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新思想,注重多角度分析案件,多方面沟通当事人,多手段控制情绪,多方案决断策略,用和谐方式结案。积极推行立案“一站式”服务,实行大立案,大送达,切实发挥立案工作延伸功能,达到分流纠纷、平复矛盾的目的,积极推行多元化立案、风险提示、诉前辅导、举证指导等诉讼引导举措,发挥窗口作用,拓宽便民、利民、亲民、为民渠道。探索和改进联调联动、执行救助机制。以实行执行绩效综合考评为契机,充分发挥联调联动机制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实际执行率。加强执行救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执行救助的透明化,保证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实行大接访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七定”制度,即定案、定人、定领导、定时限、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

  三是坚持司法改革,服务法院干警。充分发挥局域网在审判流程管理中的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提高审判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审判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控,严格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评查促质量,以评查促公正,明确评查标准,健全评查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审判庭、审判委员会在案件质量管理中的作用,确保案件质量。有效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着重从思想文化、廉政文化、审判文化、制度文化、素质文化、形象文化等六个方面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营造一种忠于职守,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扎实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提高队伍防腐拒变能力。加强法院互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网站组稿、编辑管理,丰富网站内容,力争使网络宣传工作进入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
责任编辑:南昌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