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西湖法院首次利用QQ视频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作者:吴云 蔡锦芳  发布时间:2008-07-10 15:13:13 打印 字号: | |
图为:该院承办法官正在进行调解的情景
  2008年7月7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首次利用QQ视频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南昌县女青年张某2001年与南昌市待业青年李某自由恋爱登记结婚,生了小孩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居多年,张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已外出浙江宁波打工,民一庭承办人员向被告邮寄送达诉状、举证通知书时,按照程序电话询问李某是否同意调解,李某称“可以调解离婚,但抽不出时间回南昌应诉,只能委托家人参加诉讼”。因离婚纠纷案件不能“全权代理”,到被告打工处去调解又不现实,了解到被告还是个网民,承办法官向院长汇报,拟利用QQ网络视频进行调解。近日,原告与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与法官和书记员一道坐在电脑前,承办法官利用自己的QQ号接通被告的QQ视频,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始了该院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网络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正常程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天下午用特快专递寄给了远在浙江宁波的李某。
责任编辑:南昌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