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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面宣传报道为主 营造健康思想舆论氛围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抓好新闻宣传工作纪实
作者:吴云 梁娟萍  发布时间:2008-06-27 09:19:1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加大了新闻宣传力度,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新闻宣传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抓,和审判、执行工作一样部署、检查、考核,并和院目标管理考评结合起来。该院连续2年被省高院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连续4年被市中院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8年被西湖区委宣传部评为“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称号,今年又被南昌市委政法委、南昌中院分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名法官被江西日报评为“星级通讯员”,2名法官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名法官被市中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1名法官被区委宣传部评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该院新闻宣传工作始终坚持“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至院长,下至每一位法官,积极撰写稿件,一名院领导率先垂范,全年在国家、省、市媒体上稿315篇,该院全年新闻、信息、调研文章累计上稿867篇。其中《探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法律框架构建及立法方略》等多篇文章荣获国家级一等奖。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是做好宣传工作的重要保证

  新闻宣传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和促进整体工作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各级党政机关了解法院工作和人民法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重要方法,新闻宣传工作做好了,社会舆论环境就会好,就会有力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宣传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谋划、一起布置、一起督促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室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宣传工作格局,并将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每位干警的目标考核中;院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他们亲自动笔写稿,有的院领导亲自到新闻单位送稿,这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鼓舞了干警士气。

  二、规范制度、加强管理是做好宣传工作的有力措施

  近年来,该院按照上级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一是建立了会务制度。每季召开一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宣传骨干参加的交流会,讲评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切入点和采编技巧,部署下阶段宣传工作的任务和重点,交流经验,总结不足,起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效果。二是建立了目标考评制度。2004年,该院就制定了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将宣传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一个人,年终评出宣传工作先进,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宣传工作,使该院的宣传工作充满了活力,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建立了通报登记制度。即每季一通报,一分析,不但通报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而且对不重视宣传工作、不动笔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研究室做好重大宣传报道工作的同时,要对全院干警编写的宣传稿件,进行审核、报送发表,对已发表的宣传稿件情况及时登记,并作为干警考评、奖励的依据,使干警做到心中有数,督促宣传任务的完成。四是建立了奖励制度。该院2004年至2007年上半年为止,实行了有偿用稿制度,制定了专门的宣传奖励标准,按发表稿件的等级计奖,年终对宣传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单项评先,实行的重奖措施,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五是建立了对外联系制度。一方面,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经验,进一步拓宽工作视野;另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邀请有关新闻单位的代表座谈,面对面请教,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新闻宣传工作,提高组织编写宣传稿件的水平,确保上稿率。六是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该院围绕大局和重要题材,准确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这有利于推进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有利于增强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和媒体的心理诉求。司法活动只有为社会所知悉,才能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并消除一部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疑虑,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在新闻发布时,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新闻媒体正当的采访报道权关系。二是正确处理“打好主动仗”与新闻宣传纪律的关系。该院在公正审判的同时,从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的角度出发,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社会效果,选准时机,把握分寸,掌握口径,对大案要案、敏感案件的报道,建立请示备案制度,报道前逐级报告,经上级和党委宣传部门批准后才开展报道,同时严格掌握报道内容。

  三、注重质量,是做好宣传工作的中心环节

  宣传素材来源于各项工作的实践中,高质量的宣传必然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通过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在内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干警主动去思考,学习新知识,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再者,将工作中的好做法,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展示出去,介绍人民法官的职业特点,可以减少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对法官的不公正评价。因此,质量是宣传工作的生命线,该院要求在组稿中,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事实,更不得编造事实;要提炼高度,从积极的方面去观察思考和研究探讨,确保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例如该院编写的《姐妹争房产引纠纷》、《执行中献爱心》等文章,被媒体刊登后,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道德观察》栏目的关注,他们派出采访组到该院深入采访,连续报道,向外界充分展示了该院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这充分说明高质量的宣传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四、借助网络,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主要标志的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07年12月该院开通了“西湖法院网站”,借助互联网点多、面广、方便、迅捷、互动的独特优势,使得宣传工作的载体更加全面、立体和形象,法院的审判工作因此而更加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但另一方面,网络又是一把“双刃剑”,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个别媒体在利益的驱动下,脱离事实、肆意炒作,就一些涉案新闻、未决案件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误导舆论,给法院和法官带来巨大压力,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该院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做到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好典型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该院通过大力抓好新闻宣传工作,不仅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而且促进了司法公开,维护司法了公正,树立了司法权威,法院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责任编辑:南昌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