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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吴云 陈文  发布时间:2008-04-11 08:47:35 打印 字号: | |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扩大,市场经济呈多元化,各类金融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该院2007年1—3月,审理金融案件6件,今年1—3月审理此类案件10件,同比增长66.7%。

  该院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金融机构没有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审查流于形式,造成纠纷发生后,借款人难以查找;二是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不够,没有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资产真实情况;三是借款人缺乏还款诚信;四是贷款到期后,金融机构没有及时提起诉讼,影响法院的诉讼保全和执行;五是金融机构的信贷催收人员,岗位经常变动,缺乏稳定性,工作常衔接不上,造成催收困难,有超过诉讼时效的现象发生。

  为了更好的防范金融风险,使国有资产得到保护,笔者认为:一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培育诚信的价值观念,大力倡导守信光荣,背信可耻的金融信用风尚;二是金融部门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加以落实,在信贷中严格审查,确保信贷质量;三是金融部门还要加强对员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同时,要建立严格的竞争上岗、职业择优录取的制度,奖罚分明,对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要严加追究。只有这样,才能使金融信贷健康有序地发展,从而建立一个有借有还、恪守信用的金融秩序。
责任编辑:南昌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