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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为我唱响十八岁生日祝福歌
南昌西湖法院为失足青少年举行十八岁成人仪式
作者:龚小燕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8-02-26 08:58: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作为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女子法庭为该院判处的失足青少年万某某举行特殊的十八岁成人仪式。

  未成年人万某某因犯抢劫罪被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万某某情绪十分低落,并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经过法官妈妈的耐心帮助,已经从内心认识到自已的错误,现在南昌某高校附近自营一家摄影店。

  万某某生日当天,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女子法庭早早准备了鲜花和生日蛋糕,在该院未成年人帮教室为万某某举行十八岁成人仪式。西湖区人民法院院长范云远、分管副院长卢中石、少年法庭庭长龚小燕及万某某的父母、同学等十余人共同为万某某唱响生日祝福歌。随后范院长亲手送给万某某一本相册,勉励他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自已成长的每一步。龚庭长代表少年法庭祝贺万某某跨入成人行列,并教育他以后要以成年人的标准做人,以成年人的方式做事。看到法官如此关心自已,万某某热泪盈眶,表示:“以前在看守所过生日,又冷又饿,十分孤独。如今法官妈妈亲自为我举行生日聚会,我没有理由不好好珍惜,以后要加倍努力,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关爱。”对于法院的教育,万某某的父母也深表感谢。看到万某某能够一步步重新做人,龚庭长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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