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涉外人员进入我国境内,过去消声匿迹的毒品又死灰复燃,称之为“毒瘤”的毒品竟在我国部分地区蔓延,这既危害社会又损害人们身心健康。许多不法分子以身试法,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不能自拔。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并依法审理了一批毒品案件,据估计,该院2007年1—11月审理4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
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七多一少”现象。一是过去吸毒人员吸摇头凡、海洛因,现在吸海洛因、麻姑,K粉多。他们从开始吸摇头凡、海洛因,到现在吸海洛因、麻姑、K粉的越来越多,这部分人员认为吸海洛因、麻姑、K粉更能使他们获得更大的“毒瘾”以及对自身的身心获得快感,造成身体更严重的摧残;二是以贩养吸的多。这部分人员染上毒品后,因无经济来源,只有靠贩卖毒品,从中牟利,来维持自己吸毒;三是无业人员多。染上毒品后,有工作单位的,因自身原因被开除,成了无业人员,做生意因吸毒不能正常做生意,无固定职业因接触毒品而戒不掉;四是年龄在20至30岁的人多。有的是社会闲散人员,结识了社会上一些狐朋狗友,经常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常跟混混在一起染上毒品后,自控能力差;五是吸毒人员犯罪的多。因吸毒人员犯罪的多,因吸毒为筹毒资,盗窃、抢劫他人财物获取毒资,从而干起了违法勾当;六是女性毒品犯罪的多。该院今年1—11月审理44件,其中女性12件,占27.2%;七是城市居民毒品犯罪人员多,该院今年1—11月审理44件,其中城市居民37件,占85%。“一低”是文化程度低,该院今年1—11月审理44件,共涉案人员62人,小学文化程度10人,初中文化程度36人,高中文化程度17人。
为了遏制毒品蔓延,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保障人们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笔者认为:一是国家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和宣传教育力度,要教育广大公民远离毒品,通过广播电视煤体宣传毒品是危害社会和人们身心健康的一大毒瘤,让广大公民知道毒品是严重损害身心健康,摧残人们身体的腐蚀剂,一旦染上毒品,轻者损害身体,重者家破人亡的悲剧;二是公、检、法、司要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堵住毒品源头,通过戒毒,让吸毒人员有一个反省的过程,慢慢知道晚戒不如早戒,晚戒不如终身戒毒的道理,最终使毒品没有市场;三是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实行综合治理,发挥工、青、妇、街道、社区、群众组织的作用,只有人人参与宣传毒品危害性的行列,人人远离毒品,戒毒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毒品犯罪率才会逐年减少,否则,适得其反。